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明确提出,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要贯彻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守正创新、坚持全面依法治国等六项重大原则。在全面依法治国的时代背景下,领导干部作为“关键少数”,必须要带头学法守法,以身作则争做法治建设“排头兵”。
领导干部学法,是提升法治素养、增强法治观念的重要途径。法律是治国之重器,领导干部必须掌握基本的法律知识,了解法律的基本原则和制度,才能在实际工作中做到依法决策、依法行政。通过学习法律,领导干部能够更加深入地理解法治的内涵和价值,用党纪国法约束自己的言行,做到学用结合、知行统一,从而在行使权力时更加谨慎、更加公正。
领导干部守法,是维护法治权威、保障人民权益的关键所在。领导干部作为公权力的行使者,其行为举止直接影响到法律的权威和公信力。领导干部必须严格遵守法律,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引导全社会形成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
领导干部学法守法,还需要注重实践应用。学习法律不仅仅是理论上的掌握,更重要的是要将其转化为实践能力。领导干部要在实际工作中善于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推动各项工作在法治轨道上运行。同时,领导干部还要加强自我监督,时刻警醒自己,防止权力滥用和腐败现象的发生。
此外,还需要建立健全相关制度。一方面,要完善领导干部学法守法的培训体系,定期开展法治教育培训,提升领导干部的法治素养;另一方面,要建立领导干部学法守法的考核机制,将学法守法情况作为领导干部考核评价的重要指标之一,激励领导干部更加积极地学法守法。
总之,广大领导干部应重视学法守法工作,要以身作则,发挥好示范引导作用,当好法治社会的推动者、守护者,以“关键少数”带动“绝大多数”,不断加强制度建设和实践应用,推动法治社会建设不断向前发展。(作者:河北省唐山市路南区梁家屯路街道办事处 么海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