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中指出,“坚持人民有所呼、改革有所应,做到改革为了人民、改革依靠人民、改革成果由人民共享。”改革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只有真正倾听人民的声音,汇聚人民的智慧,改革才能精准发力,取得实效。广大党员干部要始终坚持人民至上,暖民心、集民意、问民需,把人民获得感作为检验改革“含金量”的标准,不断推动全面深化改革向更深层次挺进。
改革的目的,从根本上说是为了满足人民群众的需求,提升人民的幸福感与获得感。为了人民而改革,改革才有意义;依靠人民而改革,改革才有动力。广大党员干部要始终把问需于民作为改革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把改革发展同满足人民美好生活需要紧密结合起来,为人民谋幸福始终是我们党全面深化改革的最暖底色。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人民群众是历史的创造者,是社会变革的决定性力量,也是改革的智慧源泉。在改革过程中,我们要充分尊重群众的主体地位,发挥群众的积极性和创造性。顺民意的改革举措凝结着我们党的拳拳为民心。群众的智慧是无穷的,他们对实际情况有着最直观的了解和感受。广大党员干部要聚焦民生领域的突出问题和短板痛点,听取人民为改革提供的思路和方法,认真听取他们的意见和建议,主动拜人民为师,向能者求教,向智者问策,充分调动人民群众推进改革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当好“民意收集员”,把群众的呼声变成实际举措,把“问题清单”变成“惠民清单”,真正解决群众急难愁盼的问题,用心用情用力解决好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让改革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改革的成效好不好,最终要由人民群众来评判。在改革过程中,我们广大党员干部要站稳人民立场,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改革价值取向,坚持把人民群众的利益放在首位,把“群众满意”作为检验改革成效的试金石,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改革带来的实惠和变化。只有坚持问需于民、问计于民、问效于民,才能确保改革始终沿着正确的方向前进,不断取得新的更大成效。(作者:河北省唐山市路南区梁家屯路街道办事处 李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