弘扬奉献精神,争做合格党员

奉献,是一种高尚的品德,是一种无私的精神境界。作为党员干部,更应大力弘扬奉献精神,以实际行动践行初心使命,彰显责任担当。

奉献精神是一种对事业的执着与热爱。党员干部应当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全身心地投入到工作中去。无论是在平凡的岗位上,还是在重大的挑战面前,都时刻铭记肩负的责任,都有“粉身碎骨浑不怕”的气概,始终树立服务大局的意识,始终保持对工作的热情和专注。不抱怨、不推诿,做到吃苦在前,享受在后,积极主动地承担起自己的职责,为实现党和人民的事业而不懈努力。把工作当成一种事业来追求,把奉献当成一种价值来体现,以敬业奉献的精神,书写人生的精彩篇章。

党员干部永远是全体人民群众中的普通一员,要清晰地认识自己,时刻摆正自己的位置和身份,明确自己的根本宗旨就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党员干部的权力是人民赋予的,要时刻把人民的利益放在首位,想人民之所想,急人民之所急,解人民之所忧。深入基层,倾听群众的呼声,了解群众的需求,为群众办实事、做好事、解难事。在脱贫攻坚的战场上,无数党员干部奉献自己的时间和精力,帮助贫困群众摆脱贫困,走向富裕。他们用实际行动诠释了奉献精神的深刻内涵,赢得了人民的信任和赞誉。

党员干部的奉献不是一时的冲动,而是长期的坚守和付出。它需要党员干部有坚定的信念和高尚的品格,能够抵御各种诱惑,克服各种困难。习近平指出:“一个人廉洁自律不过关,做人就没有骨气。要牢记清廉是福、贪欲是祸的道理,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任何时候都要稳得住心神、管得住行为、守得住清白。”广大党员干部要认真学习党纪,增强自身的廉政意识,坚持把不越道德“标准线”,不踩纪律“警戒线”,不触法律“高压线”作为开展工作的行动准则。同时,党员干部既要管得住自己,也要管得了手下人、管得住身边人,时刻做到清白自守。

“春蚕到死丝方尽,蜡炬成灰泪始干。”在新时代新征程中,党员干部要牢固树立敢于奉献、敢于担当的精神,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勇挑重担,砥砺前行。(作者:河北省唐山市路南区梁家屯路街道办事处 徐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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