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强调,运用“千万工程”经验,健全推动乡村全面振兴长效机制。“乡村振兴,人才是关键。”基层是国家长治久安的基础,也是乡村振兴的“主战场”,基层党组织必须牢牢把握“人才”的重要地位,秉持“匠人之心”,坚持对人才的全方位选拔、培育、管理和任用,确保“人才之苗”深植乡土、茁壮发育,让乡村振兴“人才森林”郁郁葱葱、朝气蓬勃。
在基层实践中,乡村振兴不仅需要“新鲜血液”,更需要了解乡土乡情、有一技之长能够带领群众发展致富的“领头雁”。各地既要坚持“学历论”更要坚持“能力论”,充分发挥好“田秀才”“土专家”的作用,打好“乡情牌”“乡愁牌”,紧扣家乡情感“引老乡、回故乡、建家乡”,以乡音共情、用乡情连线,建立在外人才联谊会,邀请在外人才参加茶叙会、座谈会,让在外人才了解家乡发展变化和政策环境,为家乡发展献计献策,激发在外人才把思乡之情化为返乡创业之举。要将乡村本土人才的发掘、培养和使用作为促进农业发展、农村稳定和农民增收的有力抓手,注重在一线“育”、在干中“带”、在用中“管”,深入挖掘一支懂技术、善经营、会管理、能带动当地发展的乡土人才队伍,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注入“源头活水”
发掘人才是“引龙入海”,培育人才是“深水养鱼”。科学的人才培育机制是人才成长的有利条件,也是调动各类人才充分发挥作用的根本。各地党委政府要按照乡村振兴实际需要和农村现实情况,进一步优化乡土人才队伍培育体系,致力培养出一批善经营的“农创客”、懂技术的“田秀才”。要择优选派年轻干部和技术人才到乡村任职或挂职,将他们的新思想、新知识、新方法带到农村,与本土人才共同成长,促进知识和技能的交流与融合。通过建立“农创客”实训基地和“乡村青年创业榜样”计划,为乡村人才提供实战经验和技术指导,使其在实践中成长,成为真正意义上的“田间专家”和“创新先锋”。
“良禽择木而栖,贤臣择主而事”。人才留存,关键在于能否让他们对这片土地产生归属感。各地党委政府要建立健全人才评价激励机制,设立“乡村贡献奖”,公平公正地评价人才的工作业绩和贡献,给予物质和精神上的双重奖励,提高人才的满意度和幸福感。要打破传统的用人观念和体制束缚,实行更为灵活的人才使用政策。根据乡村振兴的具体任务和目标,科学制定人才需求计划,将人才按照其专业特长和兴趣爱好合理安排到最需要他们的岗位。建立人才轮岗和交流机制,让人才在不同的岗位和环境中得到锻炼和成长,充分挖掘和发挥每个人的潜力。(作者:河北省唐山市路南区稻地镇人民政府 王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