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时代新征程,党员干部应有新面貌

近日,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庄重审议并一致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深化改革、加速推进中国式现代化进程的决定》,该决定为当前全面深化改革工作明确了清晰的航向,并赋予了新的历史使命与要求。站在新的历史交汇点上,全体党员干部需坚决响应党中央的号召,自觉将深化改革置于更为显著的位置,秉持“不畏艰险、勇攀高峰”的奋斗精神,深刻自省,严格自律,勇当中国式现代化建设新征程的“先锋队”,奋力书写新时代的辉煌篇章。

党员干部应秉持“非我莫属”之坚定立场,砥砺“矢志不渝,忠心如磐”之忠诚情怀,铸就勇于担当之锐气。《决定》中明确指出,“要鲜明地确立起选人用人的正确导向,积极选拔那些政治立场坚定、勇于担当、锐意推进改革、实绩显著且清正廉洁的干部,切实解决干部队伍中存在的乱作为、不作为、畏难退缩及能力不足等问题。”

自党的十八大以来,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的坚强领导下,全党全国各族人民不断解放思想、坚持实事求是、勇于开拓进取、积极进行探索,开启了全面深化改革、进行系统性整体设计和推进改革的新时代。我们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九大精神,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不断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奠定了坚实基础。

历史实践充分表明,唯有在思想上达到高度的统一与共鸣,方能确保在目标追求上保持同向共进,进而在行动实践上实现步调一致、协同前行。广大党员干部务必深刻领会并深入学习党的理论体系、路线规划及方针政策,筑牢理想信念之基,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展现出勇于担当、积极作为的精神风貌。在改革实践的浪潮中,应敢于直面挑战,勇于攻坚克难,不畏艰难险阻,以钉钉子般的坚韧不拔,切实抓好并落实各项改革任务,推动党和国家事业不断向前发展。(作者:河北省唐山市路南区稻地镇人民政府 吴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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