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深化改革要坚持人民至上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提出,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是中国式现代化的本质要求。党员干部当坚持人民至上,坚持人民至上,从人民整体利益、根本利益、长远利益出发,通过问需于民、问计于民、问效于民,找准深化改革的突破点,扎实推动改革纵深推进、多点突破。

为民执政、为民用权,充分反映了我们党的性质宗旨和初心使命。大领导指出:“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就是我们的奋斗目标,抓改革、促发展,归根到底就是为了让人民过上更好的日子。”为了人民改革,改革才有意义,要坚持人民利益高于一切,把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作为突破口,厚植为民情怀,把惠民生的事办实、暖民心的事办细、顺民意的事办好,让改革更深入、更广泛地扎根在人民群众之中,使改革更好对接发展所需、基层所盼、民心所向,把群众的“所盼”变成了生活的“现实”。

人民是历史的创造者,是推动改革开放的力量源泉。依靠人民而改革,改革才有动力。在中国式现代化前进的道路上,还有许多困难要克服。广大党员干部要充分尊重人民的主体地位,积极在人民群众身边汲取智慧和力量,坚持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紧密联系群众、深入群众、依靠群众,从群众的创造性实践中找准深化改革的“着力点”,推出更多民心所向的务实改革举措,切实办好惠民生、暖民心、顺民意的实事。不断在人民群众的创造性实践中总结新鲜经验,让人民群众担当改革的“主力军”,把最广大人民智慧和力量凝聚到改革上来,为实现改革目标汇聚磅礴力量。

全面深化改革是一场深刻而全面的社会变革。广大党员干部,当以此为己任,以坚定的步伐、昂扬的斗志、务实的作风,牢牢把握“可感可及”检验标准,尽力而为、量力而行,不断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同时以非凡的魄力和超群的智慧,投身到改革的洪流中去,发挥首创精神,敢于突破陈规,敢于尝试新路,将改革的举措放到实践中去检验,真正让改革的举措更加贴近实际、更加符合民意、更加富有成效,赢得时代的掌声和人民的赞誉。(作者:河北省唐山市路南区梁家屯路街道办事处  李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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