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员干部应“置顶”人民利益

“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就是我们的奋斗目标,抓改革、促发展,归根到底就是为了让人民过上更好的日子。”党章中党员义务第三项规定:“坚持党和人民的利益高于一切,个人利益服从党和人民的利益,吃苦在前,享受在后,克己奉公,多做贡献。”这既是党的性质和宗旨的具体体现,也是对党的优良传统的传承与发扬。

坚持人民的利益放首位,人民是历史的创造者,也是全面深化改革的决定性力量。谋划改革,最了解实际情况的,是人民群众;推动改革,最大的依靠力量,是人民群众;评价改革,最高裁决者和最终评价者,也是人民群众。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任务越繁重,我们越要依靠人民群众衷心拥护和积极参与,越要广泛听取人民群众的意见建议,充分调动人民群众推进全面深化改革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把最广大人民智慧和力量凝聚到改革上来,共同把改革推向前进。

坚持人民的利益放首位,要坚持从人民的整体利益、根本利益、长远利益出发谋划和推进改革。要坚持以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增进人民福祉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以是否促进经济社会发展、是否给人民群众带来实实在在的获得感作为评价改革成效的标准,确保改革无论改什么、改到哪一步,坚持人民至上的改革价值取向始终不变。加强统筹协调,既看到主要矛盾,又看到次要矛盾,既关注单个领域的改革,又考虑各领域之间的良性互动,进而更好回应人民各方面诉求和多层次需要,让最广大人民群众都能有实实在在的获得感。

坚持人民的利益放首位,就要走下去。党员干部只有到人民群众中去,并且同人民群众保持血肉相连的关系,才能使党的方针、政策得到更好的贯彻。要增强为人民服务的党性观念,就应该到基层去、到一线去。多听群众在想什么、说什么,工作才能更有思路、更有抓手。

时代在变,环境在变,但共产党人甘于奉献的品质不能变。要坚定理想信念、对党绝对忠诚,始终保持纯粹清澈的品质,甘之如饴地为党和人民奉献一切;要视功名利禄淡如水,视人民利益重如山,始终同人民风雨同舟、同甘共苦。(作者:河北省唐山市路南区友谊街道办事处 艾菁)

为您推荐

发表回复

您的电子邮箱地址不会被公开。 必填项已用 * 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