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践行新时代好干部标准

为政之要,首在用人。选人用人是关系党和人民事业的关键性根本性问题,任用有贤德的人,注重人才的品质,而党员干部作为从人民群众中脱颖而出的优秀分子,无论是从国家大计,从人民需要,从自身发展,都应当务实担当、干事创业。

培养一个优秀干部的标准是“理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信念坚定是领导干部的言行奠定良好的基础,这是马克思主义建党理论的必然要求,也是我们党在长期实践中得到的宝贵经验,坚守共产党人精神追求,始终是共产党人安身立命的根本,是新时期好干部的首要准则;为民服务是领导干部信念坚定的具体体现,党员干部要时刻把群众需要放在心上,把群众的呼声记在心里;执政党最大的危险是脱离群众,领导干部坚定理想信念就表现在牢固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执政理念上;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是党员干部工作作风、工作态度做人为官的基本要求,勤政就是勤勉政事、恪尽职守,务实,就是要实事求是,办实事。敢于担当,干部要有担当,有多大担当才能干多大事业,尽多大责任才会有多大成就。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始终做到秉公用权、不以权谋私,依法用权、不假公济私,廉洁用权、不贪污腐败,始终保持共产党的政治本色”。党员干部要廉洁自律,要长怀敬畏之心,面对纷繁复杂的社会环境,党员干部们更应严格按照好干部的要求约束自己,坚定信念,坚守底线,明确决心。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努力奋斗,奉献出自己的力量,让国家朝着更积极、更美好、更和谐的方向发展,营造出优秀的社会氛围。

“理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二十字层层递进、相互关联、相互渗透,共同构成了新时代党员干部的基本条件和选拔好干部的标准要求,这是党的事业的需要,人民群众的期待,作为一名新时代党员干部,要始终以这二十字作为自己工作中的准则去遵守,只有这样,个人才会得以发展,才能为建设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美丽的伟大祖国贡献一份力量。(作者:河北省唐山市路南区梁家屯路街道办事处 杨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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